2005年4月5日 星期二

Ne fumer pas!!!!


我自認為是那種對煙味十分厭惡偏生又敏感的人,即使在戶外,只要飄來一點點的煙味,我都能確定四週是否正有煙槍在周圍。


老爸在我們小的時候是煙槍,但是隨著台灣對反二手煙概念的抬頭,他的勢力範圍從客廳變成廁所再退到車庫以至於大門外。沒辦法,家中的抽煙和反煙人口是四比一,人多勢眾嘛,何況長年抽煙的老爸在上了年紀後,只要一感冒,那個肺就像要咳出來似的卻又久咳不癒,最後他不得不戒煙了。(在外頭還有沒有偷抽就不得而知了)


每次出國,不論是出差還是出去玩,總是在欣羨他國的景物環境制度設施物價或人民素質之餘,多少會回頭來稱讚台灣的煙害防制應在世界中名列前茅了。


舉個例子,除了跟我們以前的柑仔店類似的Tabac(賣香煙、樂透、飲料、零食、書報、電話卡的小店,不過不是24小時,有8小時就不錯了),香煙還可以透過自動販賣機來銷售,這意味著吸煙的年齡是沒有下限的。無怪乎我會在上課途中被群人手一根的高中小鬼頭給淹沒。


我猜這可能是西歐普遍的現象,我也曾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頭人行步道上為了「遍地」的煙蒂而驚訝不已,彷彿是這個聞名世界的大都巿中最醜陋的一面。


還有這我或許提過很多次的經驗。第一次去日本自助遊時,在東京台場的某汽車展示中心,咖啡座吸煙和非吸煙區的區隔竟然只是一個告示牌,而兩區之間根本是完全相通的,其差異也僅止於桌上有無煙灰缸罷了,這對我這個對非吸煙區是聞不到煙味的認知是一大震撼。


「有沒有搞錯啊?」這樣的怒吼是沒有意義的,二手煙的概念是由政府教育給民眾的,而政策的推行往往不只是『好的該推行』『壞的該禁止』這麼簡單的二分法,我們姑且先不論好與壞的標準如何決定這種太過形而上的爭議,在政策的推行若會損害到某些人的權益時,那些人是不會坐視不管的。


菸草公司的惡勢力是很大的,通常大到可以右左政策的運行,而台灣或許當初由於煙酒公賣的制度,所以在煙害防治上的推行上可以有很大的著力點,也不會有太大的潛在阻礙在。所以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當我們在家裡嚷著「別人能,為什麼我們不能?」時,有時候要真的去想「為什麼?」,文化、歷史、政治、社會背景的差異點造成了 什麼影響,而不是只是嘴上喊喊就算了。


當然法國也不是說對這方面完全沒有採取一些管制措施,根據我手上這本DK的法國旅遊書的介紹,法國在1992年就頒佈了一項法令禁止在一切公共場合吸煙,不過看起來並沒有嚴格的被執行吧!老是喜歡說自己國家的人沒有守法概念的人,或許要改改口了。


「世界各國的人對法律的遵守程度,沒有『有』、『無』之分,有的只是『多』、『寡』的差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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