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

Le Petit Prince


前一陣子跟J 去國家戲劇院看了小王子的音樂劇,看到這本薄薄的小書被以另一種形式呈現,多少有一點不一樣的感觸。

手上有的小王子中譯本,是我大學時期的一個好友送的。她在隨書附上的卡片上說在她以前的高中附近,就開了一家叫Le petit prince 的蛋糕店,而至於後面寫了什麼,一方面是年代久遠,另一方面也得兼顧私人隱私(主要是忘記了),就不再贅述了。那是我第一次見到小王子,金黃色的頭髮,全身上下一片緑色,再加上一條圍巾,我心想:『這出版社的插畫怎麼這麼地粗糙?』不論是大蟒蛇還是大象,是玫瑰還是狐狸,綿羊還是歐巴巴,感覺像是出版社的編輯自己下海去畫的一樣。

這本書應該算是寓言故事,而且是那種老少咸宜的,畢竟不同的年齡對於相同的事會依據經驗產生不同的想法。

小孩子或許會覺得這像是一個冒險故事,大人們會開始探究這個故事中所隱含的寓意,故事永遠是相同的,十年前讀和十年後再看一遍,感想絕對是不同的。

孩子們用想像力來填補他們所缺乏的經驗,而大人們根據經驗法則來描繪他們所處的世界,其實在我看來,這二種迥異的行為模式並沒有什麼優劣是非之分,所以孩子們的夢想是天馬行空,往往在最後只能成為『童年的夢想』,而大人則是將自己侷限在所經歷的事物累堆而成的經驗上,像是畫了一個圈圈,然後告訴自己想走出這個圈子是『不可能的』,於是就坐在圈子裡面望著圈外的風景發愣。

我們雖然知道一旦邁入了大人的世界後,童稚之心就會慢慢的消失了,但如果失去童心是一種罪過的話,卻也說得太過嚴重了。孩子們的天真之所以可愛,是因為大人們的容忍,相對之下,我們會批判自己太過現實,或者是缺乏夢想,常常希望自己偶爾也能夠不切實際一下的作夢一下。但其實我們也很清楚的明白一件事,作夢也只能偶一為之。

『這樣的想法還真是剎風景啊!』自己一邊說著,卻一邊抱持著這樣的想法。

小王子的圖像
玫瑰和小王子,我一直把他們當作一對有趣的情人,一個像是高傲的大小姐,雖然知道對方對自己的好,卻怎麼也放不下自己的身段,另一個則是用盡耐心的好男人,雖然竭力的獻上真誠,但屢被刁難,最後選擇了眼不見為淨的離去。他甫一離開雙方就都後悔了,她後悔自己當初沒有對他好一點,他後悔自己為什麼輕言離去。

以前我認為這真像是齣老套的愛情故事,後來才發現,這樣的故事在現實裡還不少。

當然,這本小書絕對不僅僅是談論這一點,不過大多數的人還是想要知道,小王子和玫瑰最後落了個什麼下場,呃,應該說是有什麼樣的結局,很少會有人在意那個一人王國是不是還是對著空氣東命令西命令的,那個酒鬼又喝了多少酒,毒蛇咬了小王子之後發生了什麼事,那個藥商能不能賣出他那不需要再喝水的藥。我想不僅讀的人不在意,就連作者也只是點綴性的分別給他們一個章節的戲份罷了。大家還是喜歡看肥皂劇的,我也是。

好吧,還是來談談這次看的音樂劇吧。

表演很精采,不論是音樂編曲,或是舞台和服飾的設計,都算是有職業水準的表演。

沒錯,就這樣。

我並不是什麼專家,當然也沒辦法作什麼評論,不過如果硬要我說的話,劇本可能還有一點不足的感覺。

當然,這齣戲是改編自Antoine de Saint-Exupéry的小說,無論是台詞或是歌曲的歌詞,和原著相較起來幾乎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而我所指的劇本,並不是台詞的問題,而是對於劇中角色的動作或情緒之類的描述,可能不太夠。當然這有可能是出自於演員本身對角色詮釋的功力不足所造成的問題,也或許是劇本受到原著太大的限制,畢竟在書中的故事幾乎全都是以對白來闡述,所以我偶爾還是會看到二個演員站在舞台上,像是朗讀般地,而動作顯得有些呆滯,像是手腳不知道該置於何處一般的感覺。

另一個美中不足的問題就是,我花了一千四百多卻只能坐在戲劇院四樓趴在欄杆上往樓下看,票價實在是貴得有點悶啊!

小王子的原文網站 http://www3.sympatico.ca/gaston.ringuelet/lepetitprince/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關於新居所

算是搬家了。

一直到最近才注意到,原來我搬到了二個湖的中間,騎車往東或者往西,五分鐘內都可以看到那粼粼的湖水,和隨著微風送來的那股沁涼的快意。

這是我意料之外的收穫,從來沒有想過要找一個像這樣的地方,是該說我運氣不錯呢?還是說我隨遇而安的能力不差?我明白凡事並無完美,完美之中總有缺憾,又或許可以說,在缺點之間總找得到可取之處,而這只是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罷了。我還在期待著,或者明日,或者後天,又會有什麼樣的驚喜出現在我的面前?

雖然我不喜歡住在可憐兮兮的大樓中和對面大樓的鄰居面面相覷,但是十二樓的高度也多少讓我離天空又近了一些,至少抬頭時看不到分割天空的電線,而且應該也比在低樓層的陽台擁有的更多更大片的天空。

那晴空的顏色,雖然隨著緯度的不同變得淺了一些,而且週遭的溫度也高上不少,但是我仍然會躲在鋪上陰影的位置,貪婪地用目光攫取所有我看得到的那抹藍,那是專屬於天空的,它最美的華服。

或許再等一二個月,等太陽離我們的距離再遠一些,等天氣不再像是等著烤焦我們,等那已經變得有名無實的秋爽冬寒的季節來臨時,我會搬張舒適的椅子到陽台上,找一個能避開冷氣機或洗衣機這種缺乏自然美感的視角,再重溫一下無所是事的發呆,究竟是什麼樣的感覺。那是讓我想到就會微笑的發自內心的喜悅,無法用言語聲音文字等有形的形式來精確地描述,即使勉強地試了,結果也只會是令人不滿意的似是而非,這大概就是『感覺』最難以掌握的原因了。

其實就在一邊寫著這些文字的時候,一種期待的感覺就已經悄悄地冒了出來,點點滴滴。雖然不如真的躺在椅子上發愣的時刻,但多多少少也沾染了一點那樣的感覺,像是有吹撫過來的,怡人的風,淺藍的天色,跳得忽快忽慢的,和我一樣懶散的秒針。

這大概就是類似於望梅止渴的景況吧!雖然知道有些自我安慰的成份在,不過這正是此刻的我所需要的,在看似忙碌卻毫無目的的迷途中,點亮一盞可以照亮下一個踏足之處的微弱燈火。我把這盞燈掛在門口,提醒我要向前邁出,也告訴我要如何回到起點。

我是小偷,但不是偷窺狂

搬家後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網路。

不要笑,像我這種整天碰網路超過10個小時的人,你可以讓我一天,不對,十天不看電視都沒問題,要我不上網,除非是出國去玩,否則跟一般的上班族一樣,回家就是吃飯洗澡看電視,只是我把看電視換成看電腦而已。


沒有網路怎麼辦?一是拿電話線起來開始撥號,另一個就是拿notebook出去開始偷訊號。感謝無線網路的發達,總是有人會『很好心的』把網路開放出來給別人用。像我在家裡就是這樣設定,主要的原因是在家裡用無線網路的只有二個人,一個會設定,另一個只會用,一個是我,另一個是老媽。

說實在的,無線網路因為它的開放性導致一堆人想出一堆辦法來確保它的安全性,但是這一堆人都是『專家』,所以他們研究出來的辦法都十分的高級,高級到連我這個搞網路維生的人都搞不清楚。就不用說什麼802.1x,什麼WPA WPA2,什麼TKIP AES,就連最簡單的WEP都可以分什麼WEP-64 WEP-128,我說,這些東西是設計來給誰用的啊?一般人會懂這些東西嗎?那群專家一定都是關起門來作研究的,腦袋聰明的比豬還笨,從來不管自己研究出來的東西倒底實用不實用。

好了,抱怨完了,再回到主題來。

因為網路的訊號在屋裡收不好,於是我只好抱著notebook跑到陽台上找找看有沒有沒上鎖的可以用。找是找到了,只不過這時候就變成要『站』在陽台上網。

沒多久,突然我的眼睛餘光掃到對面的某一扇窗,因為它突然亮了起來十分顯眼,我不禁望了過去......

隔天和某大學同學在MSN上的對話如下:


阿憲: what did you look at?
我: nothing
阿憲: say the truth
我: 大樓對面有一個女的包著浴巾.....
阿憲: 正嗎?
我: 沒看清楚 看起來2 or 3x
我: 我嚇到躲起來.....怕被別人以為是偷窺狂 -.-
阿憲: Are you a man?
我: .........no
阿憲: 就大膽的看下去....................真不是我愛講你
我: I am a boy
阿憲: shit boy
阿憲: 你以為你是童子雞?
我: ........................我是海底雞

是的,事情就是這麼簡單。雖然我在路上也喜歡看辣妹瞄美女,不過我想這應該是每一個正常的男性同胞都會作的事,就我所認識的,會這樣作的女性朋友也不在少數,畢竟人是視覺的動物。

我一直後悔的是,為什麼我的身體反應這麼的沒膽,後來怎麼想我都覺得我該理直氣壯的繼續站在陽台上,拜託,是我先來的,而且這樣躲起來,更讓人覺得可疑......

2007年8月20日 星期一

別蹂躪我的書!!

我這個人平常是不會亂花小錢的(這個意思就是只會亂花大錢),唯一的破綻就是買書這回事了,自從N年前發生了一件鳥事之後,我便養成了這個不良嗜好,五年下來也積了近二百本的數量,我必須承認的是我買書並不代表我都一定會看完(通常買書是一種衝動、缺乏規劃的行為),而且我也不是太愛惜書的人,常常在床邊堆著好幾本正在看、打算要看,或是看到一半就丟著了的書,不過看到我爹對待我的書的方法,我突然覺得我已經對他們很好了....

話說某天早上起床,就去作早上起床該作的事的我,看到了我的書.....



你看!它正在半空中閃閃發亮,閃耀著動人的知識之光....

咦,不對,它為什麼會在『半空中』?


我的老天爺天老爺啊,是哪個這麼夭壽的傢伙把我的書像是遊街示眾一樣吊在半空中?我說這位先生,你把我的書帶去廁所,充份利用零碎時間閱讀,這是一件好事,我也就不計較這本書以後不飄著書香而飄著其他香味的可能性了,可是你書看到一半找不到地方放,有人這樣處置的嗎?有人拿這麼大一根的cable線當作書籤在用的嗎?光用看的我就覺得心痛起來了。

我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把他們全都拯救到我的新居所.......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生病進行曲

2007年八月七日,始動。

我感冒了。

而且還是很慘烈的那一種。



整個下午我在床上翻來覆去全身被汗濕痠痛從骨髄一直延伸到皮膚連有一點點小小的空氣流動都會覺得毛細孔被灼燒的感覺更不用提那咳個不止流個不停的鼻水了。

我一直在想兇手是誰?是上週五下班時下得轟轟烈烈的把穿著雨衣的我淋得像是從游池中爬出來的那場大雨呢?

還是週日某個病蟲把他吃不下的已經加過『料』的握壽司推到我面前時,我不假思索的放進嘴裡的那個東西?

又還是昨晚睡覺時那個自作聰明的老爸打開吹了我整晚的電風扇(我昨晚整個人縮在被子裡就怕吹到風)。

總之我感冒了,超級不舒服的那種。( 現在一邊打字一邊冒汗中 )

早上起床的時候就隱約覺得身體不對勁了,可是早上還有一個重要的會要開,於是我毅然決然地出門坐上超冷的公車,抵達冷死人的辦公室,開了一個小時一邊咳一邊聽英文的會議。

然後決定請假回家,辦公室實在太冷了。


2007年八月七日,激烈地。



燒成這樣我想也沒什麼好說的了,最好明天我還能爬上線來說,『我還活著!』...

今天在公司折騰了一整天,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時間,當我穿著外套戴著口罩這樣步履蹣跚地坐上公車回家後,我娘看到我開口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天氣這麼熱你竟然穿著外套在路上走,不怕被人家笑嗎?』

感冒情緒本來就會變得比較差了,回家還被人劈頭唸上一句,那一肚子的火可不是拿來煮煮開水而已。感冒發燒穿外套出門有什麼不對嗎?公車上、辦公室裡的冷氣都是廿一度廿二度這樣開,不穿外套出門難道要被冷死嗎?

我娘的嘴,唉。

2007年八月九日,變形。

"問你一個問題"
"問你一個問題"

我不知道是不是燒到幻聽了, 一直聽到旁邊有微弱的聲音在附近游移。

轉頭一看, 原來是M先生在我的隔間外,躲得遠遠的,像是隨時會有子彈從我這裡擊發出去一樣。

"我現在要離你遠一點",他不好意思的搔了搔頭。

Ok, fine. 對罹患具有傳染性疾病的病人,這是正確態度。

"什麼問題?"

".......................",他看著我想了一會,結果竟然說出這樣的感想。"我覺得你好像變形金鋼喔,而且是那個隊長...."

我這才想到我正戴著便利商店買來的活性碳口罩,遵從使用指示,將上面的金屬調整成合適於鼻樑的形狀,而下方拉到完全覆蓋住下巴。

"喔,對喔,我還穿紅色的T-shirt,外加一件藍色的外套,正好是隊長身上的那個顏色......不要玩弄病人!!!"

2007年8月11日,擴張。

"咳咳..."

"咳咳..."

"咳咳..."

辦公室四處響起此起彼落的咳嗽聲,每個人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好像也感冒了"

好啦,人就是我殺的,不管你們是頭痛腳痛牙齒痛咳嗽流鼻水流口水還是什麼有的沒有的怪病上身,都是我害的。

會變成這樣子我也很無奈啊,我也不是自願生病的,生病以後我也很安份啊,除了第一天來得突然沒有準備之外,接下來的幾天我都乖乖地戴著口罩上班啊,為什麼會變成公害,這....這我怎麼知道啊....

2007年八月13日,千夫所指。


今天一早公司就籠罩在著一團不尋常的氛圍之下,只覺得不太對勁的我,仍然高高興興地把東西放在位子上後,溜下樓去買早餐了。

回來後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看看有什麼新信件,沒多久之後,我就開始覺得冷汗直流了。

並不是身體不舒服(當然我的咳嗽還沒痊癒),而是遲頓的我終於發現了公司裡瀰漫著的是───『殺意』。

冰冰冷冷的,像是刀鋒似地輕輕地從我的臉龐貼面而過,其實我週遭沒有人,可是我一直聽到週圍的人在談論著的那一句話。

『你也感冒囉?』『對啊,週末在家裡躺了二天。』

『我也是。』

『我來台灣三年第一次....』

『感冒』成了觸動神經的關鍵字,每聽到一次,我的心跳就加速一次,仔細聽才發現,其實很多人在咳嗽,只是因為連自己都不自覺得一直咳,所以那些聲音都被我自動消除了。

聽到後來,我都有了一種『東西收一收回家去,免得人嫌』的感覺。

M 先生說:『就是你!!害我週末都在生病,還得睡客廳。』(被老婆趕出房,因為房間裡有小baby)
X 先生說:『看我們要不要作一個統計,算算全公司多少人感冒。』(汗)

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

學習的再定義

這件事其實已經發生了一個禮拜了,那時候的恍然大悟,使得我對於『學習』的意義,又有了更深一層的領悟。


一切都從三個英文字母開始--l o g。

我想所有唸過高中的人都應該要知道這個字,log是logarithms的代表符號,中譯為對數。

那天是在公司的tech-talk會議中,我們正在討論有關無線網路的一些基本的原理,電磁波和訊號的物理現象,談到電磁波當然就少不了光速每秒 30萬公里的基本知識(其實很多人都忘了),同事們正對著一個長得不怎麼討喜的公司口沬橫飛的解釋著,另一個同事在一旁幫忙解釋著為什麼這公式中用到了 log。

『很多公式裡用log 來幫助大數目的運算,3x10的8次方取log變作8log3,再拿這個數字來作運算比較方便,因為log的加減就是它原本數字的乘除。』

我聽到這裡,突然若有所悟的『喔』了一聲,『原來log是拿來作這種事啊?』

說真的,log的運算真的跟『難』沒什麼親戚關係,但是我從來都不明白log誕生的理由,或是這東西可以拿來作什麼用。我們從學校裡學到許許多多的知識,到頭來卻完全不知道學了這麼多東西究竟是要拿來幹什麼的。各式各樣的題型作到滾瓜爛熟,有的甚至連答案都背起來了,卻完全不知道是為了什麼來學這種東西的。

那就像是學了很久的心算,在收銀台卻仍只會敲計算機一樣的感覺,因為對我們來說,學心算是一種技能,只是不知道這個技能要用在何時何地。

其實一直要到我開始工作一陣子之後,才慢慢了解到在學校的學習大部份的時候都流於理論,當然,科學研究也有純理論的方向,可是有時候也要能將理論實用化。如果說學習只挑有用的東西來學,是不是有點過於功利,但是所謂的『有用』與否卻是得由我們自己來下定義。

當人開始對一件事物感到好奇,發生興趣,或是必須使用的時候,自然就會有學習的動力,而那種動力的驅使會使得學習的效果事半功倍,甚至在學習過程中和現實面的相互呼應會讓人得到更深刻的了解。

我想如果能在教學之前,先引發學習者的興趣和動力的,我想這樣的教學者一定很成功。不過我也知道學習都是為了未來可能遇到的問題作準備,至於究竟會不會遇到,那就不是身為教學者所能預測的了。